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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错,赵瑶君就是在刻字。

相传蒙恬在秦一统天下后发明了毛笔,而在秦始皇还没有大一统之时,各国大多用反圆刀、弧刀在蒸发水分后的竹简上刻字。

若是写在书帛锦缎上,则用一种叫“聿”的竹笔蘸墨书写。

后来蒙恬外出打猎,写字时认为“聿”太容易划破书帛。他刚好打猎时打到兔子,就想着兔毛柔软,将其攒聚在“聿”的下端书写,替换竹笔头,就不会勾破书帛了。

于是秦统一六国后,就渐渐用毛笔了。

力量系比起什么雷系、冰系来说,不像魔法,也不炫酷。好在赵瑶君是力量系的顶尖那波异能者,所以她才能在末世苦扛三年。要不是她最后没吃的,力量耗尽,她也不会嘎了。

她现在只有两成异能,但对于力量的控制,再没有人能比赵瑶君熟悉的了。

赵瑶君的力量控制十分精细,力量轻快起来的时候,可以在感官敏锐的变异藤蔓还没发现前,就将它瞬间轻柔飞快地剖开剖开藤蔓,取出它的晶核。

她的力量也可以沉重到在丧尸堆里面拳拳爆头,让尸体残肢横飞遍野,脑浆流满地面。

此刻,赵瑶君飞快刻字,心里无比得意。

【嘿嘿嘿,我以为多难呢?不过小小刻字,轻而易举!】

【反正我又不用知道意思,这个字无论怎么弯弯绕绕,我只要控制好力道,跟着原版来复刻就是了。】

嬴政已经开始举着他心爱的一米六的青钢长剑,在宽阔的殿中舞剑舞得虎虎生威,密不透风了。

听到赵瑶君的心声后,他忍不住放下剑,坐到她身边看她刻字。

原先想着小孩手软弱无骨,若她服软,自己就换聿让她蘸墨在布帛上写一写。没想到嬴政凑近一看,果然发现赵瑶君能丝毫不费力的将字刻得和模板一模一样。

嬴政意外的挑眉:“我儿真是个神童!小小年纪就能将字用刀笔写得如此工整舒美,想来是吃透了这本《秦律》了。”

这样突然其来的夸奖,让沉浸在自得情绪里的赵瑶君讪讪一笑:“阿父过誉了。”

【吃透《秦律》?太夸张了,其实我一个字都不认识。】

【不过阿父你看我连刻字都会,今天又表现得那么好,我能不能不写了?】

原来小女儿大字不识一个,嬴政指了指其中的一个字:“我儿瑶君如此聪慧,既然都会了,那寡人考考你,这个字念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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